会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5-08-25 点击数: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会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尊重学生意愿,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由学生自主申报、以学院组织考核,择优录取,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二、基本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学生按照教务处要求,在线填写转专业志愿。

2.学院对学生进行初评。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且满足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学分绩点≥3,数学课程平均成绩学分绩点≥3,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

3.组织学生专业测评。按照学业成绩占90%,专业测评成绩占10%进行选拨,确定学生名单顺序,安排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接收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

4.学生第二次在线申请。学生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剩余名额,第二次在线填写转专业志愿。

5.学院再次组织测试和确定录取名单,具体方法同上。

三、专业测评

学院按照符合转专业要求的申报学生名单,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照10%比例计入学生总成绩。对面试不合格的学生采取直接淘汰制。

四、面试评委组成

由学院组织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从思想品德、遵守校规校纪、转专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把关,确保学生质量。

五、其他

本办法只适用于普通情况转专业相关要求,特殊情况转专业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评议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公示后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班子会集体商议后决定。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202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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