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4-08-28 点击数: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结合会计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尊重学生意愿,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由学生自主申报、以学院组织考核,择优录取,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二、基本流程

1. 学生在线申请。学生按照教务处要求,在线填写转专业志愿。

2.学院对学生进行初评。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的基本要求,且满足英语课程平均绩点学分≥3,数学课程平均绩点学分≥3,专业(类)排名在前30%以内。

3.组织学生专业测评。按照学业成绩占90%,专业测评成绩占10%进行选拨,确定学生名单顺序,安排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接收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

4.学生第二次在线申请。学生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剩余名额,第二次在线填写转专业志愿。

5.学院再次组织测试和确定录取名单,具体方法同上。

三、专业测评

学院按照符合转专业要求的申报学生名单,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按照10%比例计入学生总成绩。对面试不合格的学生采取直接淘汰制。

四、面试评委组成

由学院组织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从思想品德、遵守校规校纪、转专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把关,确保学生质量。

五、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班子会集体商议后决定。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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