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审查内容要求的审查材料电子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后,于3月29日12: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hbjmkj2020@163.com。同时,复试开始前考生需登录远程复试平台,通过提供的网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复试资格。
2.政审材料不全者将《补交材料承诺书》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3.学院拟于3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复试平台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进入系统等待测试。正式复试时间3月30日星期六早8点。
4.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预留手机号码短信消息并及时按要求回复,复试前保持手机畅通。
5.复试名单及《补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