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审查内容要求的审查材料电子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后,于4月9日8: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hbjmkj2020@163.com。同时,复试开始前考生需登录远程复试平台,通过提供的网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复试资格。
2.政审材料不全者将《补交材料承诺书》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3.拟于4月9日周日8:30(会计专硕非全);13:30(会计学硕)线上复试,请各位考生提前登录复试系统做好准备工作。
4.复试前保持手机畅通。
5.复试名单及《补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