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一志愿)及复试时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5 点击数:

1.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将《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审查内容要求的审查材料电子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后,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hbjmkj2020@163.com。同时,复试开始前考生需登录远程复试平台,通过提供的网址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复试资格。

2.政审材料不全者将《补交材料承诺书》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3.考生应于3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复试平台测试。

4.拟于3月28日星期二线上复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5.随时关注报名预留手机号码短信消息并及时按要求回复,复试前保持手机畅通。

6.复试名单及《补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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