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拟录取考生提交材料审查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我校2021年研招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再次提醒还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拟录取考生尽快提交,如政审表、体检结果、定向类考生的定向协议等材料,并按要求一周内将以上审查材料发至hbjmkj2020@163.com邮箱。定向考生的《接受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纸质版请于4月10日前邮寄至培养单位。

联系邮箱:hbjmkj2020@163.com

联系电话:0311-87326062/87326026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302室,韩老师。

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3月30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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