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应急管理小组
(一)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导师组组长和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复试工作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管理。
(二)监督与应急管理小组
成立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若干成员组成的监督与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监督与处理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监督和应急处理电话:87326051 87326053
监督举报邮箱:hbjmkjxy2020@163.com
二、复试原则与纪律
(一)复试原则。严格按照“客观评价、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和落实复试录取工作,选拔优秀学生。
(二)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人员不得单独接待考生,严守保密纪律。
2.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调换或替代复试工作。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报经复试工作组、监督与应急管理小组批准。
3.复试工作人员须在复试前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会议,熟悉复试流程和要求。
4.复试工作人员如若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必须确保关机或设置为静音,并且妥当装入指定信封,放置于桌面上可见位置。不允许在复试现场使用手机。
5.复试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复试公正性的相关人员,应予回避。
6.复试教师须独立评分。成绩单应填写清楚,不得随意修改。凡有内容改动之处,须有改动人员签字并附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的情况说明。为确保复试结果公平公正,宣布开始后复试教师不得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沟通评价,也不得出现影响他人评分倾向的言论或行为。复试助理不得影响评分。
7.复试过程中注意做好防疫工作。
三、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比例由研究生学院划定分数线确定,按照拟录取人数1:2进入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
会计、审计专业硕士复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能力测试与专业能力测试。会计、审计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会计学硕士复试科目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与专业能力测试。
参考书目见网址:
https://yjs.hueb.edu.cn/info/1016/1807.htm
2.分值分布
会计专硕、审计专硕: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
英语(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共计100分
会计学硕士:
英语(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共计100分。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三)复试考试时间和合格要求
会计学硕、审计专硕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会计专硕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全天
1.除加试外,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同等学历加试时间为10分钟。
2.复试教师可以依据答题情况,决定是否追加提问。
3.任一科目复试(含加试)成绩达不到该科目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研究生复试依托河北经贸大学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者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1.审核内容
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居民身份证、初始准考证及学历等证明材料,并接受审查,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用于资格审核。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双面)
(2)初试准考证(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 近期免冠2寸照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单位或档案部门公章)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同时,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6)政审表(下载链接:https://yjs.hueb.edu.cn/info/1032/1096.htm)
(7)体检以学校“复试须知”中相关要求为准。
提交方法:考生将以上审查材料电子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后,于5月14日12:00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hbjmkj2020@163.com。同时,考生登录远程复试平台,通过提供的网址在5月14日12:00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复试资格。如有特殊原因某些资料确实无法按时提交的,请本人按学校规定签署承诺保证书。
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2.考生应于2020年5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复试平台测试。
五、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审核与联系考生
按照研究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复试考生信息审核,并通知考生按规定准备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试流程
1.考生提前调试好复试设备后,由复试助理提前10分钟组织学生按照随机分组结果进入考场,做好复试前准备工作。
2.复试小组长按规定时间准时宣布考试开始。由复试助理负责切换考生和把控复试时间(剩余1分钟需提醒注意)。
3.复试开始后,先由考生随机报出试题号,复试教师根据试题号宣读试题并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为便于操作和避免造成时间延误,各科统一用一个试题号)。复试科目顺序为思想政治、英语、专业课(由三位复试教师分别提问)。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答题,继续答题无效。
4.同等学历加试单独设置考场,由复试教师专门组织。教师宣布考试开始后,由考生抽取题号,复试小组长宣读考试试题,考生在10分钟内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作答,答完后向复试教师展示并拍照上传。加试前,考生应准备好A4打印纸并认真填写好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5.复试过程如因故中断,应重新抽题作答。
(三)成绩登统及上报
参加复试的教师现场评分并签字后统一交给秘书和二级管理员汇总和统计,并按规定上报研究生学院。
(四)调剂相关说明
按研究生学院规定确定调剂和录取名单。
(五)考生进入考场后的要求
考生入场需着装整齐,态度端正。在考试期间不允许其他人进入考场,不允许考生使用除平台外的网络、手机等工具进行其他操作,否则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依次录取顺序。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70% +复试成绩*30%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和也相同的,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录取专业成绩最高者。
如果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复试须知》为准(务必请登录研究生学院网页查阅)。仍有未尽事宜的,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监督与应急管理小组共同商定,向研究生学院或学校复试工作组报备。
温馨提示:由于网络复试变数较多,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建议考生多准备一台电脑或手机备用。